User:Cynosure86/eChina国会制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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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eChina国会制度》


前言

本制度对每一届eChina国会议员适用,总统、内阁在论坛提案时同样适用。 此处所指论坛为:http://echina.forumotion.com/forum.htm 国会QQ群为89189004,请每届议员自觉加入。

== A.议事制度部分 ==

A1.议事程序细则

提案人在论坛发帖时必须于提案标题加入以下前缀:
一般议案为[一般]
紧急议案为[紧急]
重要议案为[重要]
重要议案包含但不限于:弹劾总统、弹劾议长、更改议会制度(包括议事制度及议长制度)、更改宪制。
提案人在论坛发帖时必须于提案标题加入以下后缀:
本次[讨论]/[表决]结束时间为北京时间xxx。
议题的一般流程为“讨论-表决-执行”,讨论在论坛内务版,表决在表决版。
所有议案均须于论坛内提案、表决,对于游戏内提案,可在提案讨论后直接在游戏内发布投票。

a.议案讨论必须在标题前加上[讨论]标签。 一般议案讨论时间为24小时、48小时或72小时,由提案人决定。
紧急议案讨论时间为12小时,可与表决同时进行。

b.议案表决必须在标题前加上[表决]标签。 一般议案表决时间为24小时。
紧急议案表决时间为 12小时以内,可与讨论同时进行。
如表决只有单一选项,提案人均须提出「赞成」、「反对」、「弃权」三项。如表决超过一个选项,提案人在提出所须选项外均须加设「弃权」一项。
投票人在结束前可对投票作出修改,如非以上格式,投票一率无效。
*议员在投票后必须回帖报到,否则视为缺席。非议员身份者不得参与投票,结果亦不计入统计。回帖而不投票者若议长配合admin查明属实后,将被视为虚报投票一次,于报告中公布。

c.议案执行所有议案执行时间为表决结束后立即开始。

d.执行监督所有议案开始执行后,提案人本人负责向议会发布《议案执行监察报告》,报告中描述议案执行情况以供议会行使监督权。(详见4)


A2. 法定票数及投票细则

[一般议案]、[紧急议案]
法定总票数须达到议会总人数25%(四舍五入)。达到法定总票数后根据简单多数原则判定(少数服从多数)。
于法定票数内不获通过的议案将不会于游戏中提案。
若到议案表决结束后,总投票数未达法定票数,则本次表决无效,由提案人重新提案、表决。
所有表决后,缺席人员名单将被统计公布。
[重要议案]
法定总票数须达到议会总人数50%(四舍五入)。达到三份之二赞成票后方可通过,采用回帖投票方式。


A3.议会对外发报细则

所有议会对外发表报刊物均由议长负责总编,统一交由政府信息部发布。


报告a:《eChina国会一周简报DayXXX-XXX》
*本报告不设争议时间。
于游戏时间每周六交信息部。
简报内容为:
标题七天内(不含当天)的所有表决结束/失效的议案标题(附链接)、提案人、表决结果、参与讨论名单、投票缺席名单、虚报投票名单、议案
执行谴责(详见4)。
按照表决通过时间前后排序。

报告b:《eChina国会月度总结报告DayXXX-XXX》
* 本报告争议时间为24小时。
每月议会大选前三日于论坛内发布,24小时争议时间过后交信息部。
报告内容为:
标题
本届议员就任后至今的所有表决结束/失效的议案标题(附链接)、提案人、表决结果、参与讨论名单、投票缺席名单、虚报投票名单、勘误声明、议案执行谴责(详见4)。
按照表决通过时间前后排序。
《简报》中已经发布过的,以《简报》内容为准,未发布的以当前发布内容为准。


A4.议案执行监察报告细则

所有议案开始执行后,提案人本人可在内务论坛发布《议案执行监察报告》,报告中自由描述本人议案执行情况,以供议会讨论行使监督权,程序同一般议案。
讨论并最终决定以下选项:延期观察、重新提案、报刊谴责(谴责对象+事由)、启动总统弹劾。


A5.议会交接报告细则

由议长在任期完结前两日整理发布在论坛内,供下届议会查阅。
内容为:
由议长整理所有已提出但未表决议案,发于内务论坛供下届议员查阅。


A6.议员请假

议员若离开网络时间超过1天,须向议长汇报并留底,若请假期间讨论、表决缺席,不计入缺席者名单。若被误计入缺席名单可通过留底争议,争议被通过后可于月度报告内进行勘误。




== B.议长制度部分 ==

B1. 议长定义

议长全称为“eChina国会议长”,要求对制度有较好掌握,负责维护《eChina国会制度》的执行。


B2.议长的产生和卸任

a.议长由每届议员中经自荐和议员不记名投票产生(仅一人自荐则无需投票)。自荐时间为该届议员上任后24小时,投票时间为下个24小时。
b.若上任24小时内无人自荐,则由该届议员选举排名第一者担任。
c.若在任期内遭弹劾,则由该届排名第二者接替。
d.若议员选举连任在先,则议长职位亦可连任,但仍需经过投票胜出。
e.议长任期随议员任期结束而结束。
f.议长因各种原因需要辞职的,可以向议会提交推荐的继任者名单(需本人同意),并由议会表决是否接受换人。若擅离职守,议员有权发报谴责。

B3.议长职权

议长负责维护国会制度,组织、督促各位议员行使职权,统计各类规定数据,撰写报告。不得以议长名义行使制度规定之外的行为。
a.严格按照《议事制度部分》所定之内容、数量发布报告,于限定时间内提交给信息部长。
b.报告中不得带有规定内容之外的任何信息。
c.不得以议长名义私自发布任何信息。
d.可设置一至两名议长助手,身份不限,建议为信息部工作人员或议员。助手待遇由议长负责,助手行为由议长负责。
e.不得以议长名义向他人解释提案内容。
f.议长负责提醒和指导议员遵守议事制度。


B4.议长待遇

a.议长结束任期后由国库发放工资,全勤工资数量为3G。
b. 若中途停职或接替他人,则按照实际工作日期按比例计算薪酬。

B5.议长问责

议长应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。
若有违反本制度,任何议员都可发起议长弹劾议案,议案类型为[重要]。


签署人:EC2010年1月所有议员
版本号:1.0
时间:二○一○年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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