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ace treaty/中文(繁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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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法案也可以使用在結束因觸發盟約所產生的戰爭。
- 國家A 和 國家B 有聯盟關係。 當 國家C 攻擊 國家A 的固有領土時,國家B 就會變成 國家A 的盟友參與戰爭對抗 國家C。 倘若 國家B 和 國家C 簽署和平協議,則 國家B 將不會在此場戰爭中以盟友姿態協助 國家A。
假如國家直接與其他國家戰爭並且有盟戰時,只有盟戰能用和平協議結束。
- 國家A 和 國家B 正在戰爭。 國家A 是 國家C 的盟友,而 國家B 和 國家C 也正在戰爭。 則當 國家A 和 國家B 簽署和平協議時,將不會結束 A vs B 的戰場,其只有解除 B 和 C 該場戰爭中 國家A 和 國家B 的聯盟關係。